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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 EB1 移民官刁难:最新判例与补件策略解析

发布时间: 2025-06-10 10:36:25

近年来,EB1A 和 EB1B 移民申请,尤其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申请者,时常面临移民官的刁难。尽管美国总统拜登政府放宽了相关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移民官并未严格执行。本文将结合最新联邦法院判例,深入探讨如何应对移民官的不合理要求,以及补件回复的技巧。

联邦诉讼:最后的救济渠道

如果与移民局沟通无效,联邦诉讼可能是有效的解决方案。2023 年 7 月和 12 月,密歇根州和内布拉斯加州的联邦地区法院分别就 EB1 案件做出了判决,为申请者提供了借鉴。

补件回复的策略:挑战不合理要求

补件并非一味满足移民官的要求。如果移民官提出的要求不合理,申请者应首先指出其不合理之处,而非盲目补充材料。许多人担心质疑移民官会导致拒签,但实际上,移民官应以审案手册为依据做出决定。若移民官存在偏见,诉讼是最后的救济途径。

案例分析:EB1A 拒签理由与应对

密歇根州的 EB1A 案例中,移民官以“申请人的文章和引用无法证明其在所在领域有重大的原创性贡献”为由拒绝了申请。这种质疑科研人员贡献的方式非常典型。移民局通常认可学术文章和评审工作,但会重点审查“重大原创性贡献”这一条,而这条标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法院最终认为,移民局未能说明为何不采纳专家证词。根据 9 月份更新的审案手册,如果专家证词详细说明了申请人的贡献及其对所在领域的影响,则应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因此,在补件回复时,申请者应充分解释专家证词的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专家证词并非 EB1A 申请的必备材料,但对于证明“重大原创性贡献”至关重要。

案例分析:EB1B 拒签理由与应对

EB1B (杰出研究人员) 申请通常由雇主发起。虽然 EB1B 仅需满足六条标准中的两条,看似比 EB1A 更容易,但移民局常以第二步的“Final Merit Determination”(最终综合评判)为由拒绝申请。即使申请人满足了两条标准,移民局仍需综合评估其是否为所在领域最杰出的人才之一。

由于 Final Merit Analysis 具有较强的主观性,申请者常常感到难以辩驳。内布拉斯加州的案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法官认为,移民局在第二步审理时,增加了“Novel Evidential Requirements”(新的证据要求),即自行创造了额外的证据标准。

例如,移民官要求申请人证明其教材在不同研究机构的使用量超过其他学者,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此外,如果移民局在第二步的论述与第一步的结论存在矛盾,法院通常会支持申请人。

移民局常见的不合理要求

移民局有时会提出以下不合理的要求:

如何应对不合理要求

  1. 据理力争:针对移民局的不合理要求,申请人应据理力争,明确指出其不合理之处。
  2. 引用案例:参考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增强说服力。
  3. 寻求专业帮助: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制定最佳应对策略。

EB1B 的 Final Merit Analysis 挑战

Final Merit Analysis 是 EB1B 申请中的一个难点,它带有很强的主观性。申请人需要充分准备,突出自己在领域内的杰出成就,并尽量避免与移民局产生争议。

应对 EB1 移民申请,这些错误认知要避免

实例:证据要求增加

以下是法院判例中,移民局增加证据要求的例子。

证据类型 移民局原始要求 移民局新增要求
教材使用情况 证明该博士的工作被一些机构作为教材使用 证明该工作在各个机构被采用的程度超过其他学者的教材

结论

面对 EB1 移民申请中移民官的刁难,申请者不应气馁。通过了解移民局的常见拒签理由,掌握补件回复的技巧,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途径,申请者仍然有机会成功获得绿卡。重要的是,要敢于挑战不合理的要求,维护自身权益。